喜欢一个人打怪,无论是在哪个时候,无论是经验升级还是活动升级。初遇传奇,当所有人都在组队烧猪,那个小小的我,只会在白日门抗衡天狼蜘蛛一个又一个小时,不懂怎么密人,只能在白日门城和丛林迷宫间跑来跑去。那时候掌握的唯一技巧是自己研究出来的,把天狼蜘蛛拉到右下角走一步卡他一步,不然我会黑白。 就这样,在同学偶尔的带领下,用不属于自己的一个角色,不言不语的电了3年蜘蛛,没有朋友没有行会,更不知道沙巴克为何物,但是我真就喜欢了,那时候做梦都是天狼花吻…… 经典版:光辉岁月(双线157区),在传奇里就这么一步步走来,回望青春如一斛清酒,我不知我醉在哪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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